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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请交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5月20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单位会员: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会的各项工作得到全体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2019年度会费于5月份开始收缴,现将2019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煤炭学会章程》和《中国煤炭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如下:

1.副理事长单位(大中型企业),年度会费10万元;

2.副理事长单位(高校)年度会费3万元;

3.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1万元;

4.理事单位,年度会费6000元;

5.单位会员,年度会费6000元。

您单位为中国煤炭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名单详见中国煤炭学会门户网站(www.chinacs.org.cn),右侧理事名单

二、汇款账号

  名:中国煤炭学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柳芳北里支行

  号:318156032128

三、交纳时间

请各单位于630前,将上述会费汇入汇款账号,如因单位集中处理会费事宜等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交纳,请致电联系人。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向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2.按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学会会费发票采用电子票据,收到会费后即将社会团体会费发票(电子发票)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3财务依据回执开具发票,无回执暂不开具发票。请交纳会费单位的经办人务必将收件人的姓名、邮箱、联系电话(手机)及发票抬头全称等事项填好回执后传真或电邮至学会秘书处。

4.汇款时请附言,内容如下:

1)团体会员单位附言内容为“单位名称+2019年度会费”;

2)理事与常务理事单位附言内容为“单位名称+2019年度会费+理事或常务理事姓名”;

5.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建立QQ工作群,群号:386563410(中国煤炭学会),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积极加入。

五、联系方式

人:赵    010-8426277817600998865

朱孔平  010-8426277813522780882

    真:010-84264526

电子邮箱:mtxh@chinacs.org.cn

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学会服务会员,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参照其标准及时交纳会费,以保证学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贵单位对中国煤炭学会的一贯支持!



相关附件下载: 中煤学会综合〔2019〕9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请交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