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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服务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中国煤炭学会关于推荐海智合作机构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3日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与国内外科技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推动建立海智合作网络,更好地联系服务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发展等相关工作要求,现请各相关单位推荐海智合作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请推荐的海智合作机构可分为以下类型
1.科技组织类:主要包括国际科技组织、相关国家科技组织、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科技组织等。
2.高校及科研机构类:主要包括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
3.平台类:主要包括海内外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平台等。
4.投资机构类:主要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如天使投资机构、创投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
5.综合类:属于上述四类机构的其他机构。
二、拟请推荐的海智合作机构应为按照驻在国(地区)的法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机构,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广泛联系海外科技人才、项目资源的渠道。注册在境外的机构应对华友好,有与国内开展合作的基础和意愿。
三、作为海智合作机构将受邀参与海智相关活动,主要包括:
1.优先推荐成为地方科协、全国学会、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智工作基地、国际研发社区等合作伙伴或入驻机构;
2.应邀参与中国科协年会、“科创中国”峰会、中国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海外创业者中国行、中国海归创业联合体年会等重要活动;
3.享有中国科协海智办关于中国科技政策、科技前沿动态、中国科协项目申报信息以及海智活动等资讯推送服务;
4.对中国科协海智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海智合作机构须完成填写《推荐海智合作机构信息表》,信息表签字、盖章后,将WORD和PDF版本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推荐单位和被推荐机构为同一单位,仅在被推荐机构处签字、盖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正式注册证明等以单独文件发送。
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条件,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原则推荐合作机构,确保机构的资质,推荐单位和被推荐机构要确保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可靠。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 尧 010-84263451 18811778693
电子邮箱:gy@chinacs.org.cn
附件:
推荐海智合作机构信息表.docx 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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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262778 传 真:010-84264526 电子邮箱:mtxh@chinacs.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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